2014年度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公报全文:
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广西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区就业人员27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1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万人。全区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51.9%;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19.3%;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28.8%。
图1 近五年全区就业人员产业构成情况
单位:%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7.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9.7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0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8.6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5%。全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74.86万人次。全年全区共帮助151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52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工作。
图2 近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图3 近五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图4 近五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登记失业率
单位:万人,%
据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测算,2014年广西农民工总数1211万人,比上年增加46万人。其中在区内农民工571万人,在区外640万人。目前,我区农民工队伍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民工就近就业趋势明显。随着返乡创业人数的逐步增多,部分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经营经验的返乡农民工逐渐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广西工作的外国人共623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广西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299人。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将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凯发官网入口的业务范围审批、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三项行政审批合并为“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一项,并下放到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将“设立人才中介服务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开展全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确定工作,确定11家单位为“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推荐4家单位参评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2家单位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称号,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人力资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2014年底,全区县以上政府普遍设立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全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有396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年共为14.3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五项社会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08.24亿元,比上年增加76.8亿元,增长率为14.45%。基金支出合计556.17亿元,比上年增加68.3亿元,增长率为14.00%。
图5 近五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单位:亿元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57.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2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77.3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80.28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54万人和7.68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人数为20.18万人,比上年减少0.85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2014年全区城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869元,比上年增加150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856元,比上年增加147元。
图7 近几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
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单位:元/月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13.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51%,其中征缴收入301.11亿元,比上年增长9.3%。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1.58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86.25亿元,地方财政5.33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41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3.24%。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48.04亿元。
年末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20.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29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530.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07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54亿元,比上年下降7.49%。其中个人缴费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2.5%。基金支出49.15亿元,比上年增长3.52%。基金累计结存66.83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67.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3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82.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84.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37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338.83万人,参保退休人员143.7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99万人和6.01万人。年末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1.0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11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48.28亿元,支出125.9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46%和16.48%。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10.16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9.34亿元,基金支出113.02亿元,基金累计结存175.1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82.21亿元,个人帐户基金累计结存92.9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94元,基金支出12.88亿元,基金累计结存35.05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58.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72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9.3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3万人。2014年末,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6.07万人,比上年增加 0.43万人,全区失业人员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878元。全年共为846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55亿元,比上年增长23.43%,支出9.18亿元,比上年增长19.07%。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08.89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38.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6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1222人,比上年减少122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3487人,比上年减少393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7829人,比上年减少753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38亿元,支出4.3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69%和10.2%。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4.89亿元,储备金结存1.49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80.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01万人。全年共有8.64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91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24亿元,支出4.3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9%和9.94%。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4.01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实施特聘专家、人才小高地、北部湾重大人才项目、博士后、十百千和专家服务基层六大人才工程,推进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截至2014年底,我区有两院院士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3人,其中2014年新增2名,首次获得2个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1人,其中2014年新增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91人,其中2014年新增38 人;特聘专家人选92人,其中2014年新增20人;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498人,其中2014年新增30人;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数3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总数达到21个;立项22项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建立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50个。截至2014年底,共建成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8个,其中2014年新增基地6个。继续主办或承办各类高层次专家服务基层活动,80 多名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00多场次,促进专家及专家所在单位与基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30多项。
全年全区279967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其中66113人取得资格证书。顺利推进卫生、教育高级评审管理体系改革、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改革试点以及无职称直接申报评审改革,2014年,全区有85个高级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共有24610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通过10676人,总通过率为43.38%,参评人数及评审通过人数均创历史新高。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推进,全年举办21期高级研修班,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900余人次,举办4期自治区级示范性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班,培训340余人次,举办4期自治区级示范性岗位培训班,培训360余人次。2014年新建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家,目前,已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家,自治区级基地4家。
年末全区共有技工学校48所,在校学生11.4万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3.21万人次。年末全区共有就业训练中心26所,民办培训机构336所。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5.97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7.12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32万人次,创业培训4.08万人次,其他培训2.45万人次。全年各类职业培训中农民工培训22.08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3.94万人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1.24万人次。
年末全区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28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5884人。全年共有436990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1.99%;368048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比上年增长1.87%。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47493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法规制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人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圆满完成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全区共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8362人,其中,全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8293人;公安机关紧缺职位录用人民警察69人。
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评比达标表彰和考核检查活动进行清理规范。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文第一批撤销或改为通报表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共188项,撤销考核检查项目81项。对我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进行调整,全年申请调整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7项,中央批准11项。 完成人社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性表彰活动的评选推荐工作,全年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完成全国残联系统、边海防委员会系统、文化系统、统战系统等13个人社部组织的全国性表彰活动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全国先进集体64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101名。组织人社厅联合区直部门开展的记功表彰活动,共审核了自治区统计局、文联、检察院等7个区直部门关于开展系统记二等功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申报方案,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共记二等功集体113个,记个人二等功117名。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全区共培训公务员26万余人次,选派60名公务员参加国家东西部对口培训项目。
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9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实现制度入轨,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率达到了全覆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全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817名,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57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46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占95.1%,事业单位占3.6%,国有企业占1.3%;166名师团职干部得到重点安置,224名功臣模范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得到照顾安置。
五、工资分配
2014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424元,与2013年的41391元相比,增加了4033元,同比名义增长9.7%。其中,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846元,同比名义增长9.9%。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7.4%。
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提高基层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缩小不同政府层级、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并同步统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持续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进一步规范。扎实开展公务员工资调查和工资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2014年末,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99%,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9.62%。
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2014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3.79%。全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集体合同为83286份,覆盖职工人数282.22万人。
2014年,全区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5843件,同比下降2.89%;涉及人数19308人,同比上升1.55%;涉案金额33517.61万元。其中:当期仲裁立案前调解案件4124件,仲裁立案受理11719件。仲裁立案受理案件当期结案11788件,结案率95.99%。
2014年末,全区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14个,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802人,协管员1094人。
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提前一年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地级市全覆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顺利并网运行;全面激活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执法联动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检查、大案专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巡视检查用人单位8.66万户次,办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8224件,年底结案率为99.79%(高于95%的国家指标);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金额9.525亿元,涉及劳动者11.84万人,其中追发农民工工资待遇金额9.25亿元,涉及农民工10.83万人;责令用人单位与14.12万人补签劳动合同;督促2591户单位为56.27万人进行社会保险补缴或补登记;全年共移交各级公安部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86件,获立案61件;严厉打击了劳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我区人社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推进和规范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协调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起草了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文明执法,制定和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制度》。
人社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厅率先在自治区级行政机关设立行政复议听证庭,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过听证形式进行审理,客观、公正、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014年全区人社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4件、被复议案件176件、行政应诉案件248件。其中,本厅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被复议案件5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妥善处理,化解了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果。一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执法资格和普法考试等形式,进一步促进了全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二是按照“法律六进”的工作要求,抓好社会普法宣传工作,增强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遵守人社法律的意识。
八、基础建设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2014年新增12个县、48个乡镇(街道)开展国家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新增149个乡镇(街道)开展自治区级新型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2010年启动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以来,全区共支持52个县、503个乡镇(街道)开展建设。截至2014年底,已有21个县、200个乡镇完成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服务设施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截至2014年底,全区12个市已发行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30万人。上线自治区统一的金保工程大集中信息系统的地区实现异地实时刷卡结算的定点医院有883家,药店1353家。全区使用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区共有116个县(市、区)所辖的1379个乡镇通过信息系统办理业务,系统应用及网络覆盖率达100%。全区14个市实现了部-自治区-市-县-乡镇五级网络贯通。
注:
1.本公报中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与《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部分数据有所不同。
2.本公报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累计结余的数据取自基金决算报表。
3.全区就业人员和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和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自治区统计局。
4.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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